第六条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质检办法函〔2008〕67号
(一)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二)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七条 “产品标识为识别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型号规格和包装的唯一代码”
第二十五条 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
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质检办法函〔2008〕67号
(一)境内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境内企业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但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二)境内企业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产品但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销售产品的,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记者陈捷)如何提前预约购票?进港流程是什么?购买车票后忘记购买随车旅客票,该如何补办?1月23日,海南铁路轮渡就有关全预约购票过海模式15个...
第六条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
技术在不断发展,机房作为计算机安全、稳定运行的平台,也在随之发展,随着机房的不断发展,机房建设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机房建设中常见问...
答:经财政部函商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明确如下: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